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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暑期对师生实行优惠票价

2000-06-21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邓敏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20日电(通讯员邓敏)暑假即将来临,民航总局按照惯例,对2000年7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乘坐民航国内航班(含国际航班国内段)的教师、学生实行优惠票价,其中教师优惠25%,学生优惠40%。

购买教师、学生优惠客票必须提前3天出票;客票不得自愿变更;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20%的退票费,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50%的退票费。购票时,须凭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,教师的身份证明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《教师资格证》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工作证》,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学生证》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。师生优惠客票仅限在航空公司售票处、营业部及经批准的准予销售折扣客票的销售代理处购买。师生优惠客票销售数量,由航空公司根据航班销售情况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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